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
关于停止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行政审批的公告 |
作者:
时间:2019-01-15
浏览: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字号:【大
中
小】
|
豫卫公告〔2019〕2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自2018年12月29日起停止“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行政审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的职业病诊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按新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2019年1月14日 |
主办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豫ICP备12026827号-2 郑公备:41010502000045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Email:123456xxzx@163.com 你是第 23377564 位访客! |
![]() | ![]() |